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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肩担道义 青春铸丰碑

——记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刘佳颖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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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8-23 17:27:13 打印 字号: | |
  刘佳颖,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普通的人民法官,虽然她是一名女同志,但她“巾帼不让须眉”,把自己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崇高的审判事业,忠于职守、勤奋敬业、秉公执法、无私无畏,在审判台上谱写了人生壮丽的篇章:1998年被鹤城区政府嘉奖;2001、2002连续两年被评为怀化市“人民满意的好法官”;2002年被授予鹤城区“十大杰出青年”的光荣称号;2003年被评选为怀化市“十佳法官”;2004年被评选为鹤城区“三八红旗手”;2005年被怀化市中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6年被评选为湖南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先进个人、2006年被评为湖南省“十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并记二等功、2008年荣获全省优秀女法官称号,2008年9月再获“怀化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称号。

  这位外表文静的女法官说起话来却铿锵有力:“我没有什么值得宣传的,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法官。我种过花,栽过刺,爬过山,下过河,有过笑,有过哭,所做的一切都是我人生的追求”,寥寥数语,饱含着坦诚与执着。    

    人民给我一份信任 我要回报十分责任

   这句刘佳颖常说的话,从口里讲出来并不困难,用肩膀挑上却沉重千钧了。 

  从学生时代起,她就立志要做一名头顶国徽、肩扛天平、匡扶正义、除暴安良的人民法官。1990年她从中南林学院毕业后,下过乡,搞过林业,1995年通过公开选拔进入法院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终于实现了她多年的夙愿。十年来,她把满腔的热情倾注到自己心爱的事业之中,埋头苦干、刻苦钻研、虚心求教、脚踏实地,她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内勤管理、案卷装订、材料撰写、庭审记录……她一步一个脚印,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十年来办理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800余件,她撰写的裁判文书也在全市裁判文书比赛中获奖。在办案之余,她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加强对行政审判的理论研究,多年来,她撰写的调研信息材料先后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湖南审判研究》、《怀化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200余篇。除此之外,她还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展现新时代女法官风采,在全市“法官职业道德”、全区“人民好公仆”演讲比赛中分别获得第2名;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抢答赛中获第3名。

  刘佳颖同志深知,要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为此,从跨入法院大门的第一天起,她就暗下决心、订立目标,自己学的不是法律专业,审判经验也不如人家,唯有刻苦学习,加倍努力,才能迎头赶上。正是靠这种自信、自强的精神激励她发奋学习,不断求索。十年来,当许多年轻人把业余时间白白浪费在麻将桌上、歌舞厅里的时候,她却把全部的业余时间花在了学习上、工作中,挑灯夜读,掩卷而眠……功夫不负有心人,凭着顽强的毅力,终于以优秀成绩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了湘潭大学法学本科文凭。除向书本学习理论知识外,她还十分注重实践经验的提高,不耻下问,办案水平和办案能力迅速提高。在该院行政审判庭,她办案数量最多,办案质量最好,审执的800多件案件没有一件错案。她办案“四快”是大家公认的,即“保全快、调解快、执行快、结案快”。

       任务没完成 我安不下心呀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行政审判面临严峻的挑战,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和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民告官”案件和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逐年增多。她深深懂得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紧迫性、重要性,也深深感到自己有责任、有义务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献计出力。2007年8月,在她的带领下,行政庭联合全区各行政机关开展“为依法行政服务年”活动,作为行政庭庭长,她主动请缨,挑起了执行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的重担。为了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她将年仅6岁的孩子寄放在邻居家中,和其他同志一道走街道进企业下乡村,深入全区各行政机关和乡镇开展巡回办案,摸情况、查底子、当参谋、解难题,上山下乡,走遍了全区的山山水水,仅用了3个月时间就办理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100余件,涉案标的26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损失180余万元。在石门乡执行一起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时,由于酷暑难当,途中她中暑并发高烧,吃不下,睡不着,一夜之间削瘦了许多。同志们劝她去卫生院治疗,她谢绝了大家的好意:“任务没完成,我安不下心呀!”硬是拖着疲惫的身体同大家一起工作,对当事人进行细致耐心的疏导,当事人被她感动了,自动履行了交纳社会抚养费的的义务。

      金钱可以收买小人,却不能收买真理 

   钱,这个“孔方兄”近年的神通越来越大:它能叫黑变白,无变有,法律变儿戏,功臣变囚徒。可是,在刘佳颖面前,钱的这些神通变得一窍不通。

  十年来,刘佳颖同志处处从严要求自己,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她给自己“约法三章”:当事人请吃请玩不去,当事人送钱送物不收,亲朋好友说情不听。去年她审理了一起土地行政处罚案,庭审调查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对原告很不利,闭庭后,原告来到她的办公室对她说:“这个案子领导很关心哟,你再查查,我方的证据应该没有问题吧?”并偷偷塞给她一封厚厚的红包,她坦然拒绝说:“领导的意见我会充分考虑的,但事实的认定要由证据说了算,判决结果要由法律说了算。”说情者见她不给面子,很生气地说:“我就是花再多的钱,也要打赢这场官司。”对此刘佳颖一笑了之,丝毫没有改变她依法办案的决心,最终还是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后没几天,原告就来到法院,对她说:“刘庭长,早就听说你办案认法不认人,果然名不虚传。这个案子判得有根有据有理,我服了。虽然官司输了,但你这个朋友我还得交,现在案子已经结了,咱们一起聚一聚,就算交个朋友吧。”看着当事人诚恳的眼神,刘佳颖说:“谢谢你的一番好意,堂堂正正交个朋友我完全愿意,但饭还是不吃了,因为朋友靠的是真情而不是一顿饭,你说是吗?”几句真情实话深深打动了这位当事人,他不由得伸出了大拇指:“我真佩服你!”十年来,刘佳颖同志究竟谢绝过多少次请吃送礼,顶住过多少次说情风,连她自己也记不清了。

    当法官就要有一颗“公心”,对待当事人要一视同仁

   刘佳颖常常这样告诫自己。一起又一起官与民的冲突,一个又一个亲与疏的纠葛,刘佳颖都以那杆法律的公平秤一一称过:白就是白,判得理直气壮;黑就是黑,断得斩钉截铁。

   行政审判工作涉及到各个行政执法部门,这些部门大都有权有势 ,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得罪人,甚至会吃尽苦头,要搞好这项工作,难度必然很大,可她不是那种患得患失的人。多年来,她秉公办案,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去年她承办了一起不服治安行政处罚案,因被告是“公安老大哥”,原告有思想顾虑,担心“输了官司又输钱”。刘佳颖看出了原告的心思,为了打消原告的思想顾虑,她明确表态:我刘佳颖绝不搞“官官相护”,只要是合法的权益,我们坚决依法保护。在审理该案时,她发现被告提供的证据前后矛盾,经慎重查实,她顶着压力,依法撤销了被告的处罚决定。原告胜诉后,来到她的办公室,紧紧握住她的手,热泪夺眶而出:“原以为这场官司难得赢,谁知案子到你刘庭长手里,我们的正义得到了伸张。太谢谢你了!”“没什么,这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刘佳颖同志坦然地答道。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

    刘佳颖同志2005年初任行政审判庭庭长后时时以这句话鞭策着自己,重担压头,她没有弯腰,她的就职演说慷慨激昂:“我要在任职期内全力以赴强队伍、抓办案、添装备。”在她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要建设一流的行政审判队伍。

  刘佳颖同志快刀斩乱麻地干开了:

  狠抓全庭干警政治和业务素质、建立办案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和有关行政机关在全市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实施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阳光工程”加强执行效果、通过办案和争取有关职能部门支持筹集办公经费为庭里购置崭新办案车辆以提高办案效率等等。

   队伍硬了,装修强了,案子就好办了。全庭3名干警仅2005、2006年两年就办理了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86件,结案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到了100%。法律的尊严维护了,行政审判的威信树立了。

  头雁高飞众雁随,在她的带领下,全庭同志生龙活虎、工作有声有色,行政审判工作连续两年跻身全市前列,不仅被市公路局、计生委、人防办等单位评选为“先进协执单位”,还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的光荣称号。

  刘佳颖同志的事迹,没有催人泪下的动人故事,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业,没有耀眼的光环。但“平凡中孕育着伟大”,正是这件件案子的圆满审结,使矛盾得到化解,纠纷得到平息,合法的权益得到保护,社会得以安宁。刘佳颖同志就是这样一位在平凡的工作中辛勤耕耘、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普普通通的人民法官。
责任编辑:朱璐